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各医疗机构,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中药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西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破解山西省中医药基础研究薄弱、中药制剂标准化程度低、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攻关能力不足等瓶颈问题,加速推动山西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现发布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技项目(优选)申报指南。 一、资助方向 (一)经典名方基础理论与作用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所列方剂,科学诠释经典名方物质基础、作用机制及配伍规律,运用多组学技术,解析“方-证-效”关联性,突破方剂现代研究技术瓶颈,构建符合中医复方特点的研究方法学体系,为经典名方开发及临床应用提供理论支撑。 考核指标:完成1项经典名方作用机制解析,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1项,资助金额50万。 (二)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防治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开展中医药防治优势环节挖掘、中西医协同诊疗方案优化及疗效评价研究,形成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临床证据链,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整体效能。 考核指标:形成1-2个中西医协同诊疗规范,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临床研究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3项,每项资助金额50万。 (三)中药质量提升与产业创新 研究内容:聚焦道地药材生态种植、中药炮制工艺标准化、智能制造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及特殊膳食用食品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质量可控性技术难题,构建从田间到临床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含特殊膳食用食品原料溯源与成品质量控制),推动中药生产数字化、过程控制智能化、质量管理体系化。支持中药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建设(涵盖特殊膳食用食品生产线标准化改造),加速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智能制造及健康产品产业集群。 考核指标:制定道地药材标准或智能制造规范1项,申请专利1-2项,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3项,每项资助金额50万。 (四)医药相关交叉学科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中医药与现代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的关键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辅助临床诊疗系统或设备开发、生物材料介导的中药递送技术、工程化装备驱动中药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突破传统研究方法局限,构建“中医药+现代科技”融合创新范式,为中医药现代化提供技术引擎。 考核指标:研发“中医药+现代科技”产品1项,申请专利1-2项,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2项,每项资助金额50万。 (五)中医药重大政策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供给、医保支付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及国际合作策略等前瞻性议题,开展系统性、战略性政策研究,为完善中医药治理体系、激发行业创新活力提供决策支持。 考核指标:提交政策咨询报告2份,获省部级采纳或批示,发表1-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1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2项,资助金额25万。 二、申报要求 (一)依托单位 在山西省内依法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中药企业(种植/生产/研发/流通)。具备与项目匹配的研究基础、技术条件和科研团队。有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项目依托单位需落实不低于1:1的匹配资金(企业牵头的不低于1:2),并确保财务状况良好,且无科研失信记录。 (二)申请人 项目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无科研失信记录。 (三)合作单位 鼓励跨单位、跨学科合作,原则上不超过1家合作单位。如项目涉及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并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分工、经费分配等。合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签署合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研究内容不得与已立项项目重复。 (二)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弄虚作假、经费违规等行为,按国家科研诚信规定严肃追责。 (三)所有论文、专利等成果须明确标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技项目(优选)”及项目编号。 (四)申报书严禁包含涉密、敏感信息及违法违规内容;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须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涉及人类受试者、生物样本或健康数据的研究,须通过伦理审查并提交证明文件。 (五)研究内容需全面覆盖申报方向,考核指标不得低于指南要求。 (六)项目最终立项名单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 四、其他事宜 (一)申报受理时间自发布之时起截止至2025年9月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通过“山西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管理系统”(http://59.49.101.120:9211/)提交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书word版;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pdf扫描件;③相关附件的pdf扫描件。依托单位汇总《中医药科技项目(优选)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kejipingjia_fz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依托单位-山西省优选项目”。 (三)评审通过后的项目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由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五、联系方式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贾晓娜 联系电话:0351-3580266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张佳乐 联系电话:010-64175338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各医疗机构,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中药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西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破解山西省中医药基础研究薄弱、中药制剂标准化程度低、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攻关能力不足等瓶颈问题,加速推动山西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现发布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技项目(优选)申报指南。
一、资助方向
(一)经典名方基础理论与作用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所列方剂,科学诠释经典名方物质基础、作用机制及配伍规律,运用多组学技术,解析“方-证-效”关联性,突破方剂现代研究技术瓶颈,构建符合中医复方特点的研究方法学体系,为经典名方开发及临床应用提供理论支撑。
考核指标:完成1项经典名方作用机制解析,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1项,资助金额50万。
(二)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防治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开展中医药防治优势环节挖掘、中西医协同诊疗方案优化及疗效评价研究,形成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临床证据链,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整体效能。
考核指标:形成1-2个中西医协同诊疗规范,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临床研究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3项,每项资助金额50万。
(三)中药质量提升与产业创新
研究内容:聚焦道地药材生态种植、中药炮制工艺标准化、智能制造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及特殊膳食用食品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质量可控性技术难题,构建从田间到临床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含特殊膳食用食品原料溯源与成品质量控制),推动中药生产数字化、过程控制智能化、质量管理体系化。支持中药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建设(涵盖特殊膳食用食品生产线标准化改造),加速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智能制造及健康产品产业集群。
考核指标:制定道地药材标准或智能制造规范1项,申请专利1-2项,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3项,每项资助金额50万。
(四)医药相关交叉学科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中医药与现代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的关键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辅助临床诊疗系统或设备开发、生物材料介导的中药递送技术、工程化装备驱动中药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突破传统研究方法局限,构建“中医药+现代科技”融合创新范式,为中医药现代化提供技术引擎。
考核指标:研发“中医药+现代科技”产品1项,申请专利1-2项,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2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2项,每项资助金额50万。
(五)中医药重大政策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供给、医保支付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及国际合作策略等前瞻性议题,开展系统性、战略性政策研究,为完善中医药治理体系、激发行业创新活力提供决策支持。
考核指标:提交政策咨询报告2份,获省部级采纳或批示,发表1-2篇高水平论文。
执行周期:1年。
经费支持:拟支持2项,资助金额25万。
二、申报要求
(一)依托单位
在山西省内依法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中药企业(种植/生产/研发/流通)。具备与项目匹配的研究基础、技术条件和科研团队。有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项目依托单位需落实不低于1:1的匹配资金(企业牵头的不低于1:2),并确保财务状况良好,且无科研失信记录。
(二)申请人
项目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无科研失信记录。
(三)合作单位
鼓励跨单位、跨学科合作,原则上不超过1家合作单位。如项目涉及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并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分工、经费分配等。合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签署合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研究内容不得与已立项项目重复。
(二)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弄虚作假、经费违规等行为,按国家科研诚信规定严肃追责。
(三)所有论文、专利等成果须明确标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技项目(优选)”及项目编号。
(四)申报书严禁包含涉密、敏感信息及违法违规内容;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须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涉及人类受试者、生物样本或健康数据的研究,须通过伦理审查并提交证明文件。
(五)研究内容需全面覆盖申报方向,考核指标不得低于指南要求。
(六)项目最终立项名单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
四、其他事宜
(一)申报受理时间自发布之时起截止至2025年9月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通过“山西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管理系统”(http://59.49.101.120:9211/)提交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书word版;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pdf扫描件;③相关附件的pdf扫描件。依托单位汇总《中医药科技项目(优选)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kejipingjia_fz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依托单位-山西省优选项目”。
(三)评审通过后的项目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由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五、联系方式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贾晓娜
联系电话:0351-3580266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张佳乐
联系电话:010-64175338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