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2013〕10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晋卫办医政106号附件国卫医发31号.pdf】
晋卫办医政〔2013〕10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