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医政〔2014〕14号 各市卫生局、委直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57号)等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的看病就医需求,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2014-201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4-3 17:58:12 编辑: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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