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1 10:45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医发〔2015〕19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委管医院驻晋武警部队各医疗机构:

为积极推进我省警地医疗资源深度融合,有力提升武警部队医疗服务质量效益,着力解决边远艰苦地区武警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改善官兵健康状况,根据《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4〕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山西省总队和武警8650部队(以下简称: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级以上医院通过接收进修、人员培训、技术帮扶等方式,对口支援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为受援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每年帮带一项医疗急需业务、带出一支人才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官兵项目。到2020年,实现武警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支队、武警8650部队所属各部队卫生队能够完成本级救治任务,县(市)中队官兵落实就地医疗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与武警山西省总队、武警8650部队建立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成立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武警山西省总队副司令员、武警8650部队副师长任组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武警山西省总队后勤部副部长、武警8650部队后勤部副部长为副组长,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应急办、疾控处、宣传处处长和驻晋武警部队卫生处(科)长、医院院长为成员的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和推进警地医疗保障协作工作;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警地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实施《山西省卫生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将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卫勤应急救援队纳入省级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实战能力,促进融合建设;建立警地卫生应急工作联络制度,严守保密规定,依法互通地方涉及武警、武警涉及地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卫勤会商、技术互援、联训联动、协同补给、遂行保障和经费统筹,合力应对处置警地突发事件。各级疾控机构与部队卫生部门定期联系,及时通报疫情动态,共享相关信息,联合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共同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部队内出现传染病群体性发病时,各级疾控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给予技术指导,协助部队做好应急处置。驻地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根据处置需要和上级指示,总队积极协助驻地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封控、外围消毒、人员救治等工作。武警部队在各市、县执行处突任务中,如官兵遇有紧急伤病,各地方医疗机构应先予救治,后补交费用。

(二)建立警地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机制。省卫生计生委将驻晋武警部队所属医疗机构纳入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统一规划。委直医院可对口支援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应明确支援驻地武警部队卫生队的市级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工作关系。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签订支援协议,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构建双向转诊及会诊制度,实现人才、技术、医疗设备等资源共享,努力形成双赢的对口支援共建模式。

对于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学科建设开展较好的科室,加强与支援医院的学术交流和互动,紧跟国内医学技术前沿,争取更大的进步;对于医疗技术相对薄弱的科室,支援医院要给予技术的指导和人员的帮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沟通和交流,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对于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空白的学科,科学制定发展计划,大胆尝试和引进,采取由支援医院对具体项目整体帮带的办法,即医疗、护理、医技专家联合指导,全面帮带,弥补学科专业的不足。对于部队卫生队,对口支援医院要加强卫生队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护和保养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帮助,提高卫生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防病能力;要派出医务人员指导卫生队建设,定期到卫生队坐诊、到基层巡诊,开展卫生常识、伤病防治、心理健康、康复保健知识讲座,要为驻地官兵年度健康体检和入伍新兵体格复查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官兵血液保障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与驻晋武警部队指导下,建立各地市血站与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之间临床用血调配机制,对于部队伤病员医疗急救用血,优先予以保障;对于部队战备和处置突发事件用血,全力予以保障。驻晋武警部队官兵积极参加各地市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

(四)建立人才培养协作机制。省卫生计生委将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纳入全省统一卫生培训计划。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医务人员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到对口支援医院进行培训,建设人才梯队;各部队卫生队每年可选派医生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愿意长期在部队服役的卫生专业士官1至2名到对口支援医院进行为期3-6个月的放射、影像、检验、药学、理疗、口腔等专业学习;每年新培训的卫生员上岗前,集中组织到支援医院进行为期2-3个月复训和临床实习,以补充卫生队医技力量。各支援医院根据部队需要,承担武警部队医务人员进修学习任务。

(五)建立就地医疗保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武警部队驻县(市)中队就地医疗工作的通知》([1994]武联字152号)精神,深化县(市、区)医院选派医生为部队服务工作机制,定期为驻地中队开展健康教育、进行心理疏导、组织巡回医疗;为县(市、区)中队官兵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官兵及随军未就业家属“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抢救及体检工作”优先、优质。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和驻地武警部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各级领导机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对口支援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驻晋武警部队负责其所属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会同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争取对口支援工作经费,其所属受援医疗机构负责为支援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积极协调组织二级以上医院,为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提供管理、技术、学科、人员等方面的帮扶。

(二)开展支援工作。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将对口支援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纳入本辖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计划,会同驻晋武警部队统一组织实施,并将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纳入巡回医疗范围。部队卫生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支援医院提出申请,参照“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人员管理,支援医院安排医务人员到部队卫生队代职工作,享受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同等待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驻晋武警部队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先行先导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支援部队医疗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共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局面。

五、检查考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口帮扶驻晋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督促签订警地双方对口支援协议。协议书要明确双方职责、义务和协作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驻晋武警部队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协作工作扎实推进、有序运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丰富对武警基层官兵的服务保障内容。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互通情况,发现并解决协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评比表彰,对协作运行情况进行讲评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及驻地武警部队及时向上级报告医疗协作重大情况。

其他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可参照此方法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冀晓鹏

联系电话:0351—3580457 邮箱:sxswstjxp@163.com

武警山西省总队联系人:杨泉生

联系电话:0351—4330336 邮箱:yangqsh8105@126.com

武警8650部队联系人:胡俊武

联系电话:0354-3161316 邮箱:arrian15@163.com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武警山西省总队 武警8650部队

2015年528

(此件主动公开)




返回

公告公示

搜索 导航

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1 10:45: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医发〔2015〕19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委管医院驻晋武警部队各医疗机构:

为积极推进我省警地医疗资源深度融合,有力提升武警部队医疗服务质量效益,着力解决边远艰苦地区武警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改善官兵健康状况,根据《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4〕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山西省总队和武警8650部队(以下简称: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级以上医院通过接收进修、人员培训、技术帮扶等方式,对口支援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为受援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每年帮带一项医疗急需业务、带出一支人才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官兵项目。到2020年,实现武警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支队、武警8650部队所属各部队卫生队能够完成本级救治任务,县(市)中队官兵落实就地医疗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与武警山西省总队、武警8650部队建立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成立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武警山西省总队副司令员、武警8650部队副师长任组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武警山西省总队后勤部副部长、武警8650部队后勤部副部长为副组长,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应急办、疾控处、宣传处处长和驻晋武警部队卫生处(科)长、医院院长为成员的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和推进警地医疗保障协作工作;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警地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实施《山西省卫生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将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卫勤应急救援队纳入省级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实战能力,促进融合建设;建立警地卫生应急工作联络制度,严守保密规定,依法互通地方涉及武警、武警涉及地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卫勤会商、技术互援、联训联动、协同补给、遂行保障和经费统筹,合力应对处置警地突发事件。各级疾控机构与部队卫生部门定期联系,及时通报疫情动态,共享相关信息,联合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共同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部队内出现传染病群体性发病时,各级疾控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给予技术指导,协助部队做好应急处置。驻地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根据处置需要和上级指示,总队积极协助驻地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封控、外围消毒、人员救治等工作。武警部队在各市、县执行处突任务中,如官兵遇有紧急伤病,各地方医疗机构应先予救治,后补交费用。

(二)建立警地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机制。省卫生计生委将驻晋武警部队所属医疗机构纳入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统一规划。委直医院可对口支援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应明确支援驻地武警部队卫生队的市级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工作关系。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签订支援协议,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构建双向转诊及会诊制度,实现人才、技术、医疗设备等资源共享,努力形成双赢的对口支援共建模式。

对于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学科建设开展较好的科室,加强与支援医院的学术交流和互动,紧跟国内医学技术前沿,争取更大的进步;对于医疗技术相对薄弱的科室,支援医院要给予技术的指导和人员的帮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沟通和交流,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对于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空白的学科,科学制定发展计划,大胆尝试和引进,采取由支援医院对具体项目整体帮带的办法,即医疗、护理、医技专家联合指导,全面帮带,弥补学科专业的不足。对于部队卫生队,对口支援医院要加强卫生队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护和保养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帮助,提高卫生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防病能力;要派出医务人员指导卫生队建设,定期到卫生队坐诊、到基层巡诊,开展卫生常识、伤病防治、心理健康、康复保健知识讲座,要为驻地官兵年度健康体检和入伍新兵体格复查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官兵血液保障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与驻晋武警部队指导下,建立各地市血站与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之间临床用血调配机制,对于部队伤病员医疗急救用血,优先予以保障;对于部队战备和处置突发事件用血,全力予以保障。驻晋武警部队官兵积极参加各地市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

(四)建立人才培养协作机制。省卫生计生委将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纳入全省统一卫生培训计划。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武警8650部队医院医务人员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到对口支援医院进行培训,建设人才梯队;各部队卫生队每年可选派医生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愿意长期在部队服役的卫生专业士官1至2名到对口支援医院进行为期3-6个月的放射、影像、检验、药学、理疗、口腔等专业学习;每年新培训的卫生员上岗前,集中组织到支援医院进行为期2-3个月复训和临床实习,以补充卫生队医技力量。各支援医院根据部队需要,承担武警部队医务人员进修学习任务。

(五)建立就地医疗保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武警部队驻县(市)中队就地医疗工作的通知》([1994]武联字152号)精神,深化县(市、区)医院选派医生为部队服务工作机制,定期为驻地中队开展健康教育、进行心理疏导、组织巡回医疗;为县(市、区)中队官兵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官兵及随军未就业家属“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抢救及体检工作”优先、优质。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和驻地武警部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各级领导机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对口支援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驻晋武警部队负责其所属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会同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争取对口支援工作经费,其所属受援医疗机构负责为支援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积极协调组织二级以上医院,为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提供管理、技术、学科、人员等方面的帮扶。

(二)开展支援工作。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将对口支援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纳入本辖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计划,会同驻晋武警部队统一组织实施,并将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纳入巡回医疗范围。部队卫生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支援医院提出申请,参照“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人员管理,支援医院安排医务人员到部队卫生队代职工作,享受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同等待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驻晋武警部队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先行先导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支援部队医疗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共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局面。

五、检查考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口帮扶驻晋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督促签订警地双方对口支援协议。协议书要明确双方职责、义务和协作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驻晋武警部队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协作工作扎实推进、有序运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丰富对武警基层官兵的服务保障内容。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互通情况,发现并解决协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评比表彰,对协作运行情况进行讲评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及驻地武警部队及时向上级报告医疗协作重大情况。

其他驻晋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可参照此方法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冀晓鹏

联系电话:0351—3580457 邮箱:sxswstjxp@163.com

武警山西省总队联系人:杨泉生

联系电话:0351—4330336 邮箱:yangqsh8105@126.com

武警8650部队联系人:胡俊武

联系电话:0354-3161316 邮箱:arrian15@163.com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武警山西省总队 武警8650部队

2015年528

(此件主动公开)


line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