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9-28 16:25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办医转 [2008]4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2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切实做好秋冬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加大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问题奶粉”事件婴幼儿筛查和收治定点医院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自查和督查相结合,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点医院要结合当前“问题奶粉”事件致使医院就诊婴幼儿集中的状况,针对秋冬季上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等疾病易于传播的特点,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通知要求,制定秋冬季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并尽快上报省厅,各市要将医疗机构自查和卫生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切实把医院感染工作认真细致地落到实处,确保患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省卫生厅将对各市及厅直“问题奶粉”事件婴幼儿筛查及收治定点医院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省。

联 系 人:薛  平  赵翠香

传真电话:0351-3580402   13753131961

电子信箱:sxswsthg@126.com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返回

部门文件

搜索 导航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9-28 16:25: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办医转 [2008]4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2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切实做好秋冬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加大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问题奶粉”事件婴幼儿筛查和收治定点医院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自查和督查相结合,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点医院要结合当前“问题奶粉”事件致使医院就诊婴幼儿集中的状况,针对秋冬季上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等疾病易于传播的特点,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通知要求,制定秋冬季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并尽快上报省厅,各市要将医疗机构自查和卫生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切实把医院感染工作认真细致地落到实处,确保患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省卫生厅将对各市及厅直“问题奶粉”事件婴幼儿筛查及收治定点医院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省。

联 系 人:薛  平  赵翠香

传真电话:0351-3580402   13753131961

电子信箱:sxswsthg@126.com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line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