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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下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县管理经办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资质要求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 2009-05-22 09:39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设置意见》(晋编办字〔2005〕313号)和《关于全省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编制的意见》(晋编办字〔2006〕185号)精神,参照山西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岗位设置,对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县管理经办机构设置和人员资质提出如下要求:

      基础岗位包括:业务管理、补偿审核、基金管理、信息管理、监督稽查等。人员资质要求:业务管理人员需医学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临床知识,有卫生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补偿审核人员需有医学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临床知识,拥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质证书;基金财务管理人员需有财会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拥有会计员以上专业资质证书;信息管理人员需有计算机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监督稽查人员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以上各岗位新增人员学历标准须为大学本科以上,其他要求与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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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下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县管理经办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资质要求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 2009-05-22 09:39:3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设置意见》(晋编办字〔2005〕313号)和《关于全省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编制的意见》(晋编办字〔2006〕185号)精神,参照山西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岗位设置,对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县管理经办机构设置和人员资质提出如下要求:

      基础岗位包括:业务管理、补偿审核、基金管理、信息管理、监督稽查等。人员资质要求:业务管理人员需医学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临床知识,有卫生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补偿审核人员需有医学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临床知识,拥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质证书;基金财务管理人员需有财会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拥有会计员以上专业资质证书;信息管理人员需有计算机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监督稽查人员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以上各岗位新增人员学历标准须为大学本科以上,其他要求与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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