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办医函﹝2016﹞27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贯彻全省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拓展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渠道,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以下简称“培训就业计划”)。现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培训就业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实施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社会组织相结合,计划培训与订单培训相结合。 二、培训对象 以农村贫困人口为主要培训对象,兼顾城镇困难职工子女。 三、培训项目 以在医院从事病患陪护的护工为主,兼顾在医院从事护理辅助工作的护士助理和在家庭社区从事母婴护理的月嫂。 四、鼓励措施 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多途径疏通就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培训就业计划;鼓励社会资本在我省建立护工招募基地;优先鼓励有实力、上规模、可以面向全国推荐护工就业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培训就业计划。 五、参与程序 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护理学会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就业计划工作,有意向投资参与培训就业计划的社会服务机构,请联系省护理学会进行资质审核和现场评审。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冀晓鹏 薛 平 联系电话:0351-3580457,3580402 省护理学会联系人:冯让娟 李建萍 联系电话:0351-358018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晋卫办医函﹝2016﹞27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贯彻全省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拓展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渠道,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以下简称“培训就业计划”)。现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培训就业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实施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社会组织相结合,计划培训与订单培训相结合。
二、培训对象
以农村贫困人口为主要培训对象,兼顾城镇困难职工子女。
三、培训项目
以在医院从事病患陪护的护工为主,兼顾在医院从事护理辅助工作的护士助理和在家庭社区从事母婴护理的月嫂。
四、鼓励措施
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多途径疏通就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培训就业计划;鼓励社会资本在我省建立护工招募基地;优先鼓励有实力、上规模、可以面向全国推荐护工就业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培训就业计划。
五、参与程序
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护理学会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就业计划工作,有意向投资参与培训就业计划的社会服务机构,请联系省护理学会进行资质审核和现场评审。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冀晓鹏 薛 平
联系电话:0351-3580457,3580402
省护理学会联系人:冯让娟 李建萍
联系电话:0351-358018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