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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12-15 18:00   发布人:   文章来源:

一、制定背景

育儿补贴制度是国家为支持家庭抚育婴幼儿,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补贴的基本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结合山西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补贴对象、标准、申领程序、资金来源、补贴发放、管理监督等方面对全省育儿补贴制度进行了规定。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户籍在本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二)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三、申领程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申领人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线下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四、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

(一)资金来源

所需育儿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分级负担。

(二)补贴发放

1.发放时间:育儿补贴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按年计算,原则上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集中发放,一次发1年的补贴,补贴年限不足1年的,按剩余月份折算计发。

2.发放渠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

五、管理和监督

(一)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等,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二)全程监督。各级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非法手段骗取补贴资金,以及拖欠、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大保障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育儿补贴制度落实。


政策文件:《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图解:一图读懂《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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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12-15 18:00:3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一、制定背景

育儿补贴制度是国家为支持家庭抚育婴幼儿,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补贴的基本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结合山西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补贴对象、标准、申领程序、资金来源、补贴发放、管理监督等方面对全省育儿补贴制度进行了规定。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户籍在本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二)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三、申领程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申领人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线下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四、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

(一)资金来源

所需育儿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分级负担。

(二)补贴发放

1.发放时间:育儿补贴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按年计算,原则上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集中发放,一次发1年的补贴,补贴年限不足1年的,按剩余月份折算计发。

2.发放渠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

五、管理和监督

(一)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等,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二)全程监督。各级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非法手段骗取补贴资金,以及拖欠、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大保障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育儿补贴制度落实。


政策文件:《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图解:一图读懂《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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