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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9 11:26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办医发〔2015〕36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规范山西省医疗美容服务,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工作,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第19号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培训组织及承办单位

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工作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承办。

二、考核培训形式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两次培训考核,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接到报名通知后,凡符合《医疗美容管理办法》及《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计划》(附件1)报名条件的医师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提交《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并进行为期1周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报省卫生计生委发放《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证》。

三、《关于规范医学美容服务加强专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晋卫医[2007]84号)及《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学美容专业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卫医〔2008〕122号)自此文件下发之日废止。

联系人:省卫生考试中心胡崇芳,0351-4167412;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魏来,0351-3580405。

附件:1、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计划

2、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申请表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u/cms/www/201511/03112828cz7l.doc  附件:/u/cms/www/201511/03113014cz6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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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9 11:26:5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办医发〔2015〕36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规范山西省医疗美容服务,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工作,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第19号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培训组织及承办单位

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工作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承办。

二、考核培训形式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两次培训考核,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接到报名通知后,凡符合《医疗美容管理办法》及《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计划》(附件1)报名条件的医师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提交《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并进行为期1周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报省卫生计生委发放《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证》。

三、《关于规范医学美容服务加强专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晋卫医[2007]84号)及《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学美容专业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卫医〔2008〕122号)自此文件下发之日废止。

联系人:省卫生考试中心胡崇芳,0351-4167412;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魏来,0351-3580405。

附件:1、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计划

2、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申请表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u/cms/www/201511/03112828cz7l.doc  附件:/u/cms/www/201511/03113014cz6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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