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订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根据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年度安排重点方向,积极支持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有关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全省城市环卫工作。指导全省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村庄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
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厕所粪污、养殖业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推进农兽药残留综合治理。配合做好健康村镇建设和地方病、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省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以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卫生家庭创建为基础,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工作。通过多种途径配合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省军区保障局:制定军队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结合部队建设实际、军事任务特点和官兵健康需求,自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官兵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援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省教育厅: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指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卫生设施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省公安厅: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工作,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坚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委加强省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省民政厅: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支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政策。配合推进健康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性机构的爱国卫生工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省财政厅: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做好道路、水路、航空和城市客运领域交通运输工具及客运场站的卫生和环境整治。
省水利厅: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程度。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预防控制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
省商务厅:在拟订省内贸易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工作中,体现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扩大健康领域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
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文化和旅游厅管理职责范围内,指导做好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等旅游活动场所的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加强旅游景区环境治理,发挥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省广播电视局、新华社山西分社、山西日报报业集团:配合省委宣传部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积极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举措和成效,推动制作爱国卫生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挖掘正面典型。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把好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视听网络等健康栏目关,加强新媒体传播,提高报道影响力。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卫生健康法规实施。
省体育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省医疗保障局: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做好经办服务,推进基本医保省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指导下,负责省直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检查和监督做好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防病防疫、环境整治、健康创建工作。制定省直机关爱国卫生有关制度和标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估和培训,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改善办公和生活环境,促进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提高。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做好车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铁路沿线的清洁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责分工,做好省本级以及指导市、县(区)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协助开展青少年、妇女、职业群体等重点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妇女和青少年健康体质,保障妇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加强省会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证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和省会无烟环境建设,增强省会市民健康素质,大力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为省内大型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