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妇联、计生协: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中国计生协《关于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38号)要求,为推动我省无烟家庭建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计生协决定联合开展无烟家庭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合作,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活动
无烟家庭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建设无烟家庭对于营造良好社会无烟环境和守护家人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妇联、计生协要充分认识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无烟家庭建设活动作为推动公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有效载体,作为健康促进、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领导,深化合作,结合健康中国行动控烟行动、创建“健康幸福家庭”活动、“美丽庭院”建设等活动,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活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属地无烟家庭建设。各级妇联要把无烟家庭作为“五好家庭”创建、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等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监督引导作用,广泛动员家庭成员加强自律,做到不吸烟或不在家里吸烟,拒绝烟草给家人带来危害,推动无烟理念融入家庭。各级计生协要主动发挥协会基层组织和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作用,从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出发,以保护孕妇和儿童健康为突破口,带动育龄人群家庭踊跃参加,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建设健康家庭。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大力营造无烟家庭建设活动氛围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妇联、计生协要依托社区、面向家庭,结合世界无烟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5. 29会员活动日”等,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科学普及烟草危害知识,通过广泛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传播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深入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倡导家庭成员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营造家庭无烟氛围。要结合春节、当地传统节庆活动等,广泛宣传“送烟等于送危害”“婚丧嫁娶不摆烟”“无烟婚礼”等无烟理念,弘扬传承无烟文化,积极营造无烟家庭氛围。
三、发掘典型,总结推广,探索建立无烟家庭建设活动长效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妇联、计生协要探索建立推进无烟家庭建设活动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各地无烟家庭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通过部门网站、社会公益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广。对于无烟家庭建设活动推进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定期向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计生协报送活动开展的各类文件信息,适时通过专题研讨会、交流会、总结会等形式,组织各级各部门交流经验,深入推动无烟家庭建设活动扎实开展。
联系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侯艺民
电 话:0351-3580397
邮 箱:sxsawb3580208@126.com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 周黎圆
电 话:0351-3624399
邮 箱:sxfletb@163.com
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 刘 峰
电 话:0351-7596021
邮 箱:sxjsx@l26.com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
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