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法规函〔2024〕12号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各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局),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晋市监发〔2024〕32号,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现就卫生健康领域2024年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当认真学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提出的项目应当符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中“申报要求”“项目管理”以及“其他”等方面的规定,应当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范围,能够有效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任务(2023-2025年)的通知》中规定的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任务。 二、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2024年3月15日前或者2024年4月1日前提交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三、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结合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进行遴选,择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并指导起草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和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审查答辩活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 涛 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0351-3580653 王 鑫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934152227 电子邮箱:sxstc28@126.com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晋卫法规函〔2024〕12号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各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局),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晋市监发〔2024〕32号,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现就卫生健康领域2024年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当认真学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提出的项目应当符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中“申报要求”“项目管理”以及“其他”等方面的规定,应当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范围,能够有效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任务(2023-2025年)的通知》中规定的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任务。
二、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指南》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2024年3月15日前或者2024年4月1日前提交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三、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结合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进行遴选,择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并指导起草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和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审查答辩活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 涛 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0351-3580653
王 鑫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934152227
电子邮箱:sxstc28@126.com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