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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选用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1 10:12   发布人:   文章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推进我省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解决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以下简称托育机构)无课程或课程不规范、不专业的问题,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对托育机构推行使用的课程类资源进行公开征集、选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以来,供托育机构使用的婴幼儿资源(包括婴幼儿图画书、游戏类操作材料等)、保育师(员)及幼儿教师(以下简称教师)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使用的教师用书、教师教具、家园共育用书等)、信息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以及教师资源使用的电子资源)等课程类资源。

二、报送资质条件

(一)资质要求

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出版单位必须具有新闻出版单位

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课程资源出版资质。

(二)编写人员要求

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组织编写大纲、统稿和定稿,对编写质量负总责;编写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问题,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编写人员应有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婴幼儿保教实践经验,从事高校学前教学5年以上或托育机构一线工作2年以上(含2年)经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质量要求

1.政治方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正确教育方向,体现党和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要求。

2.内容科学。符合《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等要求,遵循学前教育、婴幼儿认知发展规律,符合0~3岁婴幼儿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特点,各领域资源内容语言文字规范,图片、音视频质量高。

3.资源健全、完整。课程资源需根据适用群体(婴幼儿、教师、家长)配备完整的婴幼儿资源、教师资源、信息资源,适应我省托育机构保教实际需要,有利于引导托育机构教师选择合适的教学策略与方法,有利于支持家长开展适宜的家庭教育,有利于促进婴幼儿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

4.在保教实践中反映良好,认可度高。课程类资源原则上至少应经过1年以上(不含1年)保教实践检验。

三、 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课程教学类资源要按适用群体分类包装。封面、扉页、内文均不得出现书名、出版单位、编写者等有关信息(包括电子版材料),封面仅标明资源类型(婴幼儿资源、教师资源、信息资源)、适用群体(婴幼儿、教师、家长)、适应班级(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在外包装注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

报送材料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托育机构课程资源出版资质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含审批部门确认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确认的注明书名、作者、出版者、书号、出版方式、印数、定价及批准文件的证明。

2.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政治性审查专家意见书,3名以上专家签字(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4.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送审报告,内容包括课程资源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体系结构、编写特色等,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

5.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

(1)婴幼儿资源(包括婴幼儿图画书、游戏类操作材料等)。报送纸质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使用32开及以上开本,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封面用初号黑体字标明资源类型、适用群体、适用班级等(样书封面样式见附件2,报送样书封面可直接在样书封面样式上改动具体内容,格式不变),报送样书名称统一规范为《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报送样书一式6份。

(2)教师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使用的教师用书、教师教具、家园共育用书等)。报送纸质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开本为16开,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封面用初号黑体字标明资源类型、适用群体、适用班级等(样书封面样式见附件2,报送样书封面可直接在样书封面样式上改动具体内容,格式不变),报送样书名称统一规范为《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报送样书一式6份

(3)信息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以及教师资源使用的电子资源)。电子类内容需拷贝到光盘或硬盘,标明适用群体、适用班级等。报送材料一式6套。

6.审图证明材料。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中涉及地图的,需提供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图审核批准通知书及审图号(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7.课程类资源在托育机构使用的实证性资料。包括课程类资源在托育机构使用的书面情况报告、视频和托育机构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

8.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报送表(见附件3),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征集报送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对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的审核范围。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入托婴幼儿实际,确定我省托育机构使用的课程类资源目录,供托育机构自主选择、选用。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于2022年10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邮寄方式将材料报送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口与家庭发展处,确认签收、审核报送材料无误后视为报送成功。逾期不送即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除证件、证书原件外,送评材料均不退回。

联系人:樊欣   联系电话:(0351)3580985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与家庭发展处

邮编:030013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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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选用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1 10:12: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推进我省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解决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以下简称托育机构)无课程或课程不规范、不专业的问题,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对托育机构推行使用的课程类资源进行公开征集、选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以来,供托育机构使用的婴幼儿资源(包括婴幼儿图画书、游戏类操作材料等)、保育师(员)及幼儿教师(以下简称教师)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使用的教师用书、教师教具、家园共育用书等)、信息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以及教师资源使用的电子资源)等课程类资源。

二、报送资质条件

(一)资质要求

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出版单位必须具有新闻出版单位

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课程资源出版资质。

(二)编写人员要求

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组织编写大纲、统稿和定稿,对编写质量负总责;编写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问题,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编写人员应有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婴幼儿保教实践经验,从事高校学前教学5年以上或托育机构一线工作2年以上(含2年)经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质量要求

1.政治方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正确教育方向,体现党和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要求。

2.内容科学。符合《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等要求,遵循学前教育、婴幼儿认知发展规律,符合0~3岁婴幼儿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特点,各领域资源内容语言文字规范,图片、音视频质量高。

3.资源健全、完整。课程资源需根据适用群体(婴幼儿、教师、家长)配备完整的婴幼儿资源、教师资源、信息资源,适应我省托育机构保教实际需要,有利于引导托育机构教师选择合适的教学策略与方法,有利于支持家长开展适宜的家庭教育,有利于促进婴幼儿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

4.在保教实践中反映良好,认可度高。课程类资源原则上至少应经过1年以上(不含1年)保教实践检验。

三、 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课程教学类资源要按适用群体分类包装。封面、扉页、内文均不得出现书名、出版单位、编写者等有关信息(包括电子版材料),封面仅标明资源类型(婴幼儿资源、教师资源、信息资源)、适用群体(婴幼儿、教师、家长)、适应班级(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在外包装注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

报送材料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托育机构课程资源出版资质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含审批部门确认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确认的注明书名、作者、出版者、书号、出版方式、印数、定价及批准文件的证明。

2.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政治性审查专家意见书,3名以上专家签字(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4.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送审报告,内容包括课程资源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体系结构、编写特色等,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

5.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

(1)婴幼儿资源(包括婴幼儿图画书、游戏类操作材料等)。报送纸质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使用32开及以上开本,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封面用初号黑体字标明资源类型、适用群体、适用班级等(样书封面样式见附件2,报送样书封面可直接在样书封面样式上改动具体内容,格式不变),报送样书名称统一规范为《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报送样书一式6份。

(2)教师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使用的教师用书、教师教具、家园共育用书等)。报送纸质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开本为16开,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封面用初号黑体字标明资源类型、适用群体、适用班级等(样书封面样式见附件2,报送样书封面可直接在样书封面样式上改动具体内容,格式不变),报送样书名称统一规范为《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报送样书一式6份

(3)信息资源(包括配套婴幼儿资源以及教师资源使用的电子资源)。电子类内容需拷贝到光盘或硬盘,标明适用群体、适用班级等。报送材料一式6套。

6.审图证明材料。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中涉及地图的,需提供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图审核批准通知书及审图号(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7.课程类资源在托育机构使用的实证性资料。包括课程类资源在托育机构使用的书面情况报告、视频和托育机构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

8.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报送表(见附件3),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征集报送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对托育机构课程类资源的审核范围。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入托婴幼儿实际,确定我省托育机构使用的课程类资源目录,供托育机构自主选择、选用。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于2022年10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邮寄方式将材料报送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口与家庭发展处,确认签收、审核报送材料无误后视为报送成功。逾期不送即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除证件、证书原件外,送评材料均不退回。

联系人:樊欣   联系电话:(0351)3580985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与家庭发展处

邮编:0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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